「綠建材標章制度」發展主要是依據行政院2002年”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之綠營建計劃”,揭示事項而制定,以建立室內環境品質評估及綠建材標章制度為重點計劃,依據建築生命週期「資源採取、製造、使用、廢棄再生」訂定四大範疇,其項目包括:
(a) 無匱乏危機且低人工處理之「生態綠建材」
(b)人體健康低危害之「健康綠建材」
(c) 高效能、高品質之「高性能綠建材」
(d) 國內廢棄物再利用所製之「再生綠建材」
其最終目標就是要促進「人居健康」維護「生態健康」提升「產業競爭」,致力於「人本健康」之精神,進而改善國家形象及產業之競爭力。
其對建材的一般要求要點如下:
1.綠建材應於生命週期各階段不造成環境汙染衝擊。
2.綠建材之產品功能應符合既定國家標準或相關規範。
3.綠建材之品質及安全性應符合法規規定。
〔本文擷取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相關文章內容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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